觀察1980年菲律賓律師考試-報告全文

以下是摘錄從實際的報告,1980年提交的酒吧考官,釋放到法學院,司法A​​meurfina Melencio女士Hererra,1980年律師考試委員會主席。 這個報告,我已經做了總結,並把它貼在這個博客在後題為“如何通過的菲律賓律師資格考試。”不過,我相信,法律專業的學生和法學教授將獲得更多的閱讀報告全文。 雖然這份報告是超過27年前,可以收集的經驗教訓,是永恆的,仍然可以非常適用於那些人將採取菲律賓律師考試。 該報告也是有用的法學教授和法學院,因為這將有助於我們重新評估我們的教學方法,以便有效地幫助我們的學生跨欄菲律賓,律師考試最難的考試。

報告開始與這些有趣的觀察:

1。 相對少數顯著的例外,我觀察了考生的表達能力,他們的答案正確,簡明扼要的問題缺乏。
2。 同樣,有幾個顯著的例外,分析或邏輯的過程留下許多有待改進。
3。 在許多情況下,缺乏知識的基本法律原則。
4。 僅在少數情況下,有一個命令的的英語language.Recommendation代價1。 海拔法律教育和指導,即更密集的準備,在必要的法律基礎,作為一個律師公會成員就任的標準。
2。 需要額外的課程,即使在法律學校適當領域的英語作文,語法對於那些誰是缺乏自己的表達能力和表達自己的想法。

其他建議的分級制度

目前的分級制度趨於滷味注重競爭力的性能。 然而,小數點的差異可能是主觀的,可能無法做到公正的競爭對手,或許,這種轉變應該是對評估,個別候選人的表現。 我會成為三(3)班,即考生的表現進行分類:(1)未通過,(2)及(3)優秀的不給予任何等級的情況下,在特定的數字。

最後,在不明身份的考官甚至在自己(主席除外),直至最後提交候選人的表現是作為一個律師考試行為的有功功能是讚揚,並應採取作為未來考試的規範。 這是顯而易見的,它從有關方面對部分不健康的陳述,並應鼓勵更尊重的態度對待律師考試考官隔離。

1。 很多考生,說得客氣一點,“謀殺”了英語。 有些不如高年級本科生。
2。 他們沒有徹底分析和理解的問題,常常發現答案或建議。
3。 他們的基地,他們的答案,而不是具體的進口或意義的問題,但他們相信這個問題有一個模糊的知識的法律條文,可以立即進入他們的頭腦協會。 結果是無反射,顯然忽略了一點,或未能獲得充分的信貸給出一個答案。
4。 很少有考生只是沒有法律專業的心理承受能力。 以任意多次考試,可能只能是徒勞之舉。
5。 一些筆跡難以讀取或“破譯”。 顯然,有關考生不作任何真誠的或嚴重的努力,使他們可讀。
使用的墨水的價差或圓珠筆是太細或光和藍色。 既改正的論文給考官一種折磨人改變他的校正速度很慢。
6。 許多考生也需要,除了英語,邏輯的進修課程。 他們給一個答案不一致或相衝突的位置,不知道如何去分析問題。
7。 許多考生不遵照指示。 很少有人給出“是”或“否”,使考官想正是他們的意思含糊的討論。 其他的複製之前,首先回答的問題。 還有一些人幾頁校正困難,或者他們寫頁面兩側。
8。 許多考生不檢討自己的答案。 許多答案已經發現缺乏不僅幾個單詞,但重要的拼寫正確和錯誤答案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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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很多考生不知道民法上的侵權和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 因為在過去,這一領域的法律是很少的主題酒吧的問題,這可能是由於這樣的事實,侵權行為和賠償問題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在法律基礎課,並在酒吧審查。 然而,這個分支民法的重要性不能被忽略考慮到公務員的隊伍中,大多數在我們的法院案件涉及侵權及損害賠償。 因此,我們的律師必須是更熟悉這個民法的重要分支之前,他們被允許練習。 我恭敬地建議,在未來的律師資格考試的侵權和損害上市的律師考試中要考慮部門之間的民事法律。
2。 很多考生熟悉的情況下,決定由最高法院,有的甚至提到他們的頭銜。 然而,不幸的是,一個好數字不知道的基本法律原則,闡述了這樣的決定。 考慮的民事法律制度,這是在菲律賓的制度下,法律規則的代碼中發現,不同於普通法的法律案件中發現,這是顯而易見的,知識和理解在代碼中發現的法律是比知識更重要的情況下。 在實際訴訟中,大多數情況下是很有規律本身和問題解決律師和法院更在於尋找具體適用法律的情況下,而不是找到一個確定的情況下,在此基礎決定。 因此,所有應有的尊重,我認為應該給予更加注重法律的基本原則,而在特定的情況下,知識的知識考試在酒吧。
3。 我同意的定義和區別,枚舉和內存的工作不應該是律師資格考試的標準和形式的問題和案件,所有的酒吧問題。 但我建議,並建議的codal規定和民法基本原則的法律從業者可能要面對他們的做法,而不是額外的從業者,而不是額外的普通情況下,很少在實踐中可能面臨的問題和問題的基礎上面對我們的法院和從業人員。
4。 一些候選人可以不寫清楚。 我發現很難讀他們的答案和很多時間浪費在破譯他們想說什麼。 酒吧考生應應寫清楚。
5。 很多考生沒有使用正確的時態。 酒吧考生應建議,要多加小心,並嘗試與他們的時態瞄準他們的答案清晰。
6。 有些考生不按照相關性的數字,回答問題。 他們跳過一些數字,並不表示可以找到答案,從而校正比較困難,混亂和費時。
7。 有些考生紛紛使出了他們所謂的“備選答案”,雙方討論的問題和到達相反的結論。 考慮到大多數問題,在酒吧有雙方的鑑定和分級的那些“備選答案變得更加困難。 在我看來,這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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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一些例外情況,考生的能力問題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想法,問是可信的。 有拼寫錯誤語法錯誤和遺漏了一些,但它們是可以接受的,不刺目,考慮考生的壓力和時間的限制。
什麼是明顯的,然而,這是普遍的誤解,稅收關係到整個環境的稅收,以及其他適用的法律,尤其是在它的實際應用的原則。 讀答案,似乎是稅務的方法分為兩種方法。 其中之一是,稅收是必要的,因此,稅法必須是合法的。 第二個想法是,稅收是對公民的負擔,因此,必須被視為非法的方法教學稅必須已相當簡單,沒有目的適用的稅法對我們的日子一天的交易。 由於這是明顯的,往往是比較寬鬆,她的更正試卷。

據觀察,使用1979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採購的問題是相當嚴格的,不給足夠的迴旋餘地,尤其是在主題的重大變化的影響,即使是在概念,由政府考官。 由於大部分學生將採取酒吧前審查,豈不四月或可能是一個更好的時間段? 至少,問題將是更大的電流。
試卷給我們的程序,檢查與反檢查酒吧知己和其他參與處理試卷,以保持完整了吧,離開沒有什麼可期望的。 給予他們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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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80年的考試,根據主席的嚴格監督和指導,已經成功地在保持完整的酒吧考官的身份保密。 這是通過採用以下措施:
2。 可憐的語法,詞彙量有限,冗餘和無組織的簡報所涉及的問題,造成百分比在梅爾坎法的通過一個生動的效果。
3。 保證一定比例分配給每個細分酒吧主題的問題的數量已經均勻的應力集中的問題,從而避免了在一個特定的法律或拆細。
4。 儘管批示,一個偉大的考生數逐字重複的案件和問題的事實。 這考官的時間和精力浪費在糾正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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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16日,共有1,798巴採取了考試的考生們在刑法,這個數字,順利通過594或33%,,而1,204失敗,其中221人被取消資格已獲得品位低於50%。

1。 不合格的大學或學術訓練,導致法及其應用認識不足;
2。 英語語言的掌握不足。
這些意見可能會正確地顯示引用某個考生的答案,因此,會否如下的問題:

問題6號(二) - “被告被發現犯有雙重謀殺罪被判刑無期徒刑兩句。 如何將被告服務的句子?“

答案 - “兩種處罰必須送達被告人,他被電擊而死亡,然後沖洗剩下的句子,​​由被告。”

據此Qouted,則是另一個問題,有關考生給他的回答如下:
第11號問題。 - “巡警克魯茲,擔任市市長,誰曾想杜絕頻繁發生在錫蒂奧Masukal的搶劫,下訂單的地方巡邏。 大約午夜時分,看到3個形跡可疑的人在一個無人居住的房子前,輸入相同的,他逮捕了他們無須手令,把他們帶到了市政建設,在那裡他們被關押在監獄約五小時才發布。

巡警克魯茲被指控任意拘留。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判他有罪指控的犯罪嗎?“

回答 - “號 考慮到他擁有和平人員,由上級管理機構的地方搶劫頻繁巡邏。 負責這一個是市市長為了誰沒有逮捕令,並在巡警的行為是真誠地相信是搶劫,進入一所房子。

因此,適當的責任方是市市長。“

大多數情況下,即使不是全部,誰獲得了不及格的分數有不同的獨特的方式回答問題,往往只顯示由於惡劣的學術訓練或缺乏準備不僅在大學或學術課程,但也可能是溯源到他們的小學和中學教育。
誰沒有在主題的大部分也明顯地顯示自己的指揮不力的英語,這樣,某些考生可能知道他們沒有能力來表達自己的法律螺母。 結果是,人們會發現很難了解他們真正想傳達他們的答案的問題所提出的。

作為一個例子,我謹請參閱到另一考生質疑第17號的答案。 以下引述如下:提問第17號- “AA”是所有者租用吉普尼。 當他的司機住院,他聘請“BB”作為司機在臨時基礎上,並委託他的車輛運送乘客奎阿巴可拉朗與P30.00每天賠償。 “BB”從來沒有返回的車輛,並在搜查後發現車輛在Tarnate,甲米地 ​​,關於被出售。 “BB”的被控與合格盜竊和被定罪的定罪判決提出上訴,辯護律師辯稱,“BB”可能犯了埃斯塔發的理論,但沒有合格盜竊車輛的位置,獲得的同意“ AA“的所有者,因此,有沒有違法回吐。

決定的情況。“

在回答此,特殊考生提供了以下的答案:

“辯護律師的指責站不住腳的假設,現在,不存在違法違規錄取的吉普車從”AA“的爭奪。 雇主,但“BB”“AA”失敗返回吉普車等車輛,現在準備出售由“BB”,意圖獲得聘用的臨時駕駛盜竊案件作為一個元素。

在這方面,它可能不會見怪的狀態,也有數百人,其書法幾乎難以辨認。

一些考生已顯示到這樣的程度,有一個人獲得了一個檔次低至7%非常不滿意另一個獲得一個檔次的11%;仍有一些人獲得等級為12%,16%,17%,18%; 19%,20%,21%,24%,25%,26%,27%,31%,34%等;

由於有相當數量的考生,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費時間,金錢和精力,為了給有關學生意見,轉移到其他課程為時已晚之前,這個非常糟糕的表現,這是建議,在法律允許學生參加適當的法律學院,他應該先通過入學考試,最高法院的監督下。 更多或更少,考試應給予應涵蓋以下主題:(1)初級法(2)邏輯(3)英語和作文等。

委員會還建議,為了買得起酒吧考生更好的機會,通過給定的科目,應至少有30個問題,會否在每個科目允許考生回答20題選擇。

OOO

(1)考生應要求將答案寫每隔一行,行與行之間因此留下一個空白。 這將有利於校正,特別是許多亂寫自己的答案,並有豐富的書法不佳。 此外,幾乎所有的筆記本電腦都小於半滿的,所以不會有問題的頁面上寫。
(2)答案應該是彼此分開的,由至少兩個空間線。 這將有利於識別的答案,省卻了評論(造成的時間消耗掉,否則可能會進一步調整投資)由候選人或忽視,沒有回答的問題。
(3)除非有一個非常迫切要求考官至今每一個初始的原因,這不應該是必需的。 被浪費了太多的時間。
(4)設備應採用這樣考官會不會寫上兩個單獨的分級表。 相反碳化紙或類似duplicatory的手段,應該被使用。 這將消除犯下的錯誤而轉第二分級表上的成績,更重要的,它會節省時間。 超過半小時消耗25筆記本電腦的每一次等級分級表(或平均每200台筆記本電腦超過三小時) - 時間,而這可能被用於糾正筆記本上複製。

它指出的是,已沒有“實質性”方面的建議,因為筆者認為,她仍然沒有在一個位置,在這方面提出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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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行為

據我所知,一直沒有字,無論是公開或分發耳語,任何洩漏問題,或即使只是考官的身份。 繞來繞去的故事,根據法律教員UST和UP學院,法學院講師,律師考試科目為:埃雷拉herself.While法官只有一個考官這個謠言可能鑲有一些幽默,它指向仍然維護的完整性examination.II的成功的。 顯示考生

在法律職業道德和實踐鍛煉出1,792份申請中,620名考生(或34.6%)獲得75%或更高一個檔次。 1,172未能及格,這個數字中包括119名申請人的成績均低於50%。 等級範圍從93%高到令人不安的低7%。 級配的配置文件是追加了這一報告。

居住在最下面​​的梯級分級規模的考生表現並不孤單一個令人震驚的缺乏知識試題涉及的基本原則,但也無法一起加劇了幾乎令人難以置信的語言技能缺乏,他們的想法在邏輯上串。

這並不是說,大家誰收到高年級表明沒有語言上的困難。 事實上,它可能是理直氣壯地說,語言是一個值得稱道的命令的財富,但也有少數考生。

III。 其他事項

(a)就法律倫理的相對權重。

第138分配相結合的法律職業道德和實戰演練律師資格考試中的相對權重為5%。 由於這兩種非均質科目合併審理,它當然是必要的,分攤相當微薄的5%之間的法律倫理一方面,另一方面,實戰演練。 在今年的考試。 第一和30%的其他的分配數為70%。

因此,整體而言,有效的法律倫理的相對權重只有3.5%(這是70%,5%),和實戰演練1.5%(即30%,5%)。

可能會問的一個問題是,它是否值得研究的酒吧申請人有效的相對權重,通過數學計算,將需要近30點(法律職業道德)或67點(實戰演練),以實現一個單一的全科目在整體的律師資格考試考生的平均分差。

一個更為基本的觀察,然而,因法律倫理3.5%和稅收的10%之間的比較。 僅僅是一個相對重量的第一第二第三,但是,我們知道,道德是基岩物質的專業。 雖然銜接不時在codal或規範的形式可能會有所不同,基本原則,其中一個律師的行為必須永遠被引導幾乎是不變的,如果這些都不是在所有不可改變。 另一方面,特別是稅法在迅速發生變化,,甚至離開稅務從業者在試圖趕上喘氣,所以現在差強人意稅法知識可能意味著什麼之後,我們沒有更多的比幾年。 然而,稅收實際上是確認在三次,更重要的不是法律道德的量化條款。

它可能是一個方式,如果看在律師資格考試的法律職業道德的結論,考慮到羽狀的重量分配到的主題,但不情願的法律古老而光榮的職業道德方面的讓步。

可能不會重新進行評估是為了?

(b)本律師資格考試,作為一個設備重新定位教育過程。

雖然尚未通過律師考試作為最終的法律學校在教育過程中的律師承認,院長艾琳·科爾特斯指出。

***大部分學校發展,它已成為主要的目標。 課程,教學方法,在第四年的複習課程都有助於強調這一點。“

它似乎從院長科爾特斯的觀察,目前主要在教學中的壓力已經被一個排序的反應酒吧考試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內容的知識測試,很少要求申請人的分析和推理熟練示範相關的技術與專業的法律行使。

這引起了 - 效應關係,到目前為止生產不到理想的效果,表明它是可能導致重新制度化類型的律師資格考試,使他們的法律在法律學校教學中的應力方向畢業生跨欄一樣,將迫使法學院指令對技術,而不是單純的內容,以轉移他們的重點。 舉例來說,如果它被定期取得了律師資格考試的一部分,涉及問題的情況下,要求考生身份的問題,這個問題,法律學校有教導學生識別問題的技術,而不是簡單地知道法律是什麼。 我用這個作為一個例子,因為很多考生在法律職業道德和實戰演練去跟踪問題解決因錯誤感知問題。

律師資格考試的可能性,引發的取向為一個設備只能被表示在這裡的一般術語。 顯然,塑造具體規定了詳細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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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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